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
2018医学考博正在备考阶段,为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各院校的招生信息,环球卓越整理了各院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今天分享了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更好的择校。
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选拔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实施“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中,应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同时,应注重选拔程序的合法性,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人员:
(1)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
(2)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5. 外语要求
符合当年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条件。具体外语水平要求如下:
(1)英语:
CET-4≥497分或CET-6≥426分或IELTS ≥6.0或TOEFL ≥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俄语:
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3)日语:
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
(4)德语:
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B2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TestDaF)或DSH考试证书;
(5)法语:
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DELF考试B1及以上;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者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将取消申报资格,且录取者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三、选拔流程
1. 网上报名
申请者应登录南京大学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南京大学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 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分别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所报考院系提供材料。
第一部分:提交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三种情况的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寄(送)下列报考材料(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楼研招办;邮编:210023,电话:025-89683251):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第二部分:提交给院系的材料。
申请者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详见各院系主页),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戳或凭据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如因申请者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等个人原因而导致申请者无法参加院系考核,应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同等学力申请者,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9)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3. 审核材料
(1)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及复试。
(2)材料评审:院系应通过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者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参考依据之一。
(3)审核结果:给予百分制成绩,择优确定取得初试资格的申请者名单。
(4)同等学力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目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公布结果:院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审核结果,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4. 初试、复试
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初试、复试程序应符合国家要求,应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等。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
(2)形式: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院系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3)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考查的具体内容由院系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均以百分制给出初试、复试成绩。
(5)排名:院系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包括材料评审、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方式中应当说明材料评审、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布。
(6)公布结果:院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初试、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5. 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院系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结果提交拟录取名单,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 录取
公示期结束后,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申诉机制
学校及院系在公布招生信息的同时,应向申请者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五、保障机制
1. 加强领导
院系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的直接领导和管理。
2. 信息公开
院系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3. 有据可查
评审内容、初试、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应均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六、其他事项
1.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各院系“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细则(院系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并提前在院系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申请-考核制”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正。
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专项计划,予以择优录取。
3. 请申请者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院系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院系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4.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对本管理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相关推荐】
扫一扫,关注环球卓越官方微信,及时获得考试资讯、人工在线答疑、备考经验分享、考试资料推荐、每日一练复习,还有免费课件供您下载使用!